真相丰采
2008-01-09, 08:06
更新日期:2008/01/04 07:30 記者蕭白雪/台北報導
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,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,由於被害人內褲上精液被認定是馮所有、又無法證明是人工塗抹上,判馮有期徒刑4年。
馮滬祥認為法院判決不公,除表示要對承辦法官提出告訴外,也會上訴到底。
馮滬祥被控在93年8月間,在家中對菲傭性侵,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,菲傭拿到80萬元和解金後即返回菲國。馮滬祥一、二審皆被判刑4年,全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針對被害人內褲上的精液是否為人工塗抹,相關證據仍須調查,發回高院更審。高院更一審昨天仍維持有罪判決。
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,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,由於被害人內褲上精液被認定是馮所有、又無法證明是人工塗抹上,判馮有期徒刑4年。
馮滬祥認為法院判決不公,除表示要對承辦法官提出告訴外,也會上訴到底。
馮滬祥被控在93年8月間,在家中對菲傭性侵,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,菲傭拿到80萬元和解金後即返回菲國。馮滬祥一、二審皆被判刑4年,全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針對被害人內褲上的精液是否為人工塗抹,相關證據仍須調查,發回高院更審。高院更一審昨天仍維持有罪判決。